各学院(部):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要求,及时了解毕业生的就业情况,掌握毕业生的就业动态,调整不同时期的就业工作重点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报送时间
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报送分为两个阶段:
(一)月报时间(1月—2月)
数据上报要求每月上报一次,学院(部)在每月底前5天更新就业信息(包含毕业生未就业类别情况)。
(二)周报时间(3月—7月)
数据上报要求每周上报一次,学院(部)在每周一下午5点前更新就业信息(包含毕业生未就业类别情况),学校在每周三下午5点前统计最新的就业情况,上报教育厅和教育部,并同时报送学院(部)和学校领导。持续上报到2021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上报完成。
二、报送方式
辅导员登录账号为“工号”,登录密码为“Whxy+工号”,通过“武汉学院就业智能网络平台”(以下简称“91系统”:https://whxy.91wllm.com/admin/default/login)上报就业信息,操作手册可到就业信息网常用下载里面查找。
三、数据要求
1.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、劳动合同、出国材料、自主创业材料、升学调档函等资料的收集和就业信息的录入;
2.网上签约的就业数据在91系统中通过“用人单位与学生网上签约-学院审核-学校审核”;
3.非网上签约的就业数据在91系统中通过“就业管理-就业方案-勾选信息-代填(上传就业材料图片)-学院审核-学校审核”。
四、其他事项
1.各学院(部)要如实统计毕业生就业情况,不得弄虚作假,且必须对本院报送就业数据的准确性、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。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通过问卷调查重点核查此类行为,并通报情况;
2.就业数据同时上传到“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”,系统通过学信网向毕业生本人公布学校报送的就业情况数据,接受毕业生本人的反馈与监督;
3.进一步强调“四不准”: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,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,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,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;
4.在录入数据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查阅操作手册,可以电话咨询,切记不要随意删除系统里面的数据;
5.为确保数据的安全性,帐号密码一定只有老师掌握,严防身份证号、手机号码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的外泄。
学生工作处
2020年12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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